工大柯桥众创空间开放式工位管理办法

  • 发布时间: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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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柯桥浙工大创新研究院

发展有限公司文件

 

浙工大柯桥研究院〔2021〕5号

 

绍兴柯桥浙工大创新研究院发展有限公司

印发工大柯桥众创空间开放式工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入驻机构和企业:

现将《工大柯桥众创空间开放式工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工大柯桥众创空间开放式工位管理办法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绍兴柯桥浙工大创新研究院发展有限公司 2021728印发




 




工大柯桥众创空间

开放式工位管理办法

 

为规范工大柯桥众创空间开放式工位的运营与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入驻条件与入驻流程

第一条  进入工大柯桥众创空间开放式工位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入驻对象

大学生、团队或公司有文化创意或科技创新项目,均可申请入驻。

(二)入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

2.创业项目较成熟,商业模式创新或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第二条  入驻流程

(一)提交《工大柯桥众创空间开放式工位入驻申请表》(见附件1)及有关材料;

(二)公司办公会进行会审;

(三)同意入驻的,予以办理入驻手续,签订《工大柯桥众创空间开放式工位入驻协议》(见附件2)和其他服务协议。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三条  开放式工位的租金标准如下:

租金标准详见下表:

租金(元/年/个)

创业团队、初创企业

2400

之江学院教师

2000

之江学院学生

免费

第四条  开放式工位的押金标准如下:

押金标准详见下表:

押金(元/年/个)

创业团队、初创企业

1500

之江学院教师

500

之江学院学生

100

第五条  开放式工位入驻未满半年退出的,退一半租金;入驻半年以上的不退租金。

第三章 管理机制

第六条 开放式工位的创业者应当自觉遵守工大柯桥众创空间的各项管理规定,并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第七条  场地管理

(一)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二)需要使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需提前到公司综合办公室登记报备。

(三)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空调等设施。

(四)不得擅自对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

(五)不得将任何动物、禽类带入办公场地。

(六)不得举办大型娱乐活动、封建迷信活动、舞会、音乐会及类似活动。

(七)不要大声喧哗、高声播放或演凑音乐,不要制造影响其他企业的噪声。

第七条  经营管理

(一)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应遵守工大柯桥众创空间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应及时向公司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第八条  安全管理

(一)做到离开时关窗锁门,关闭电源。

(二)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向消防中心报警,并向综合办公室、学院保卫处汇报。不准使用明火装置,不准乱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器具,严禁吸烟。

(三)爱护公共设施,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损坏公共设施者,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四)由于创业者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者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条  卫生管理

(一)开放式工位的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创业者轮流自行打扫。

(二)应做好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

(三)严禁在房间内外、楼道等公共区域的墙壁乱画、乱写、乱贴各种招牌、广告等。

第三章 毕业与退出机制

第十条  企业毕业条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毕业:

(一)注册企业并运营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

(二)年营业总收入达 10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达 20 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  入驻2年仍不能达到毕业标准的应退出开放式工位。

第十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工位,不予退还履约证金。

(一)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

(二)严重或屡次违反工大柯桥众创空间有关管理规定的。

(三)擅自将工位转租、分租、转让、转借的。

(四)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第十三条  创业者在收到退场通知后的10日内,须结清应缴费用,清理场地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绍兴柯桥浙工大创新研究院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

工大柯桥众创空间

开放式工位入驻申请表

                            编号:

公司(团队)名称

 

是否注册

是□否□

注册时间

 

公司(团队)联系人

 

联系电话

 

员工人数

 

研发人数

 

硕士以上人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投资人

情况

序号

姓名

投资占比

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

1

 

 

 

2

 

 

 

3

 

 

 

主营业务

 

 

 

公司(团队)背景

 

产品特点及技术先进性(创新点)

 

预期

纳税销售

年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销售目标

 

 

 

运营人员

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学历

岗位/职务

 

 

 

 

 

 

 

 

 

 

 

 

 

 

 

 

 

 

 

 

项目发展要求

用房:办公室:        ㎡;       

工位:        个;

上网账号:需要 ____个;           不需要

饭卡:     需要 ____张;           不需要

未来发展

方向

科技型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是□             否□

发展过程中需要园区提供的服务(增值服务需收费)

代办公司注册□装修设计施工□物品采购□生产场地租赁□室内保洁

□财务代理记账□纳税清缴□法律顾问□投融资□商务翻译□政策咨询□科技项目申报□专利申报□商标注册□企业培训□创业导师

 

其他:

希望园区提供哪些活动/课程(可多选)

1. □政策解读           

2. 技术培训: □PPT制作技巧 □熟练应用Excel  □其他___________

3. 知识领域的增长 □企业常遇见的法律问题□如何拥有漂亮的财务数据    □年底人事需求大调查 □市场营销那些事 □其他                              

4.□业余爱好培养

融资需求

需求类别

□债权融资 □股权融资

计划融资额度            万元

如为债权融资,是否能提供有效的抵押资产

如有,资产评估价值约为     万元

如为股权融资,能承受的融资成本为   %

期望资金到位时间:           

项目

审核意见

办公会会审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①创业(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公司发展规划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已注册企业)

 

 

 

 

 

附件2

工大柯桥众创空间

开放式工位入驻协议

甲方:绍兴柯桥浙工大创新研究院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开展入驻孵化扶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孵化办公场地服务,提供的办公场所地址为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科创楼四楼“开放式办公区域”      出租给乙方使用。孵化期为   年,自                  日起至             日止。

    二、孵化期内享受的优惠政策为:

租金为每年每工位        元整,合计    元(大写:                 )。

    三、孵化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一)企业入园服务:建立企业发展档案,为新入园企业提供公司注册、委托装修设计施工、物品采购、生产场地租赁、创业导师、政策咨询等基础服务;

(二)成长发展服务:主要包括政策及项目咨询、人才服务、企业培训服务、市场化专业服务等;

(三)企业毕业服务:提供毕业认定、技术成果发布、项目推荐、投融资对接、落地发展对接、专业服务延伸等服务内容。

四、入驻甲方孵化场地,乙方需具备以下条件,明确以下承诺:

(一)具备以下条件

1.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

2.创业项目较成熟,商业模式创新或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二)相关承诺

1.乙方需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履行协议及与之有关的其他合同,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乙方需每季度向甲方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完税证明;

3.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及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不将甲方孵化场地进行转租、转借及其他未经甲方允许的商业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孵化期内收回办公场地,停止孵化合作,且乙方的相关损失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4.严格执行甲方的管理办法和入驻协议,服从管理,支持、配合公司开展各项工作;

5.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爱护孵化场地、环境及各类设施及办公服务设备,不得损坏、带走办公服务设备,确保工大柯桥众创空间的各项工作经营秩序。

6.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孵化场地期限为2年,乙方2年孵化期满后还需在甲方继续入驻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五、孵化期内,甲方按照《工大柯桥众创空间开放式工位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

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可终止入驻协议,乙方退出工大柯桥众创空间,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违反工大柯桥众创空间开放式工位管理办法或本协议;

(二)乙方因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附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上一条:浙江工业大学柯桥创新研究院、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之江园之江园入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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